與我合作的導師曾告訴我,她會很明確地告訴學生她的要求,比如說「現在我們要上課了,桌上只剩下數學課本」。她會很明確地讓學生知道什麼可以出現、什麼是不被允許的。
所有前輩都說「指令明確」很重要,「如何才能明確?怎樣才算明確?」我卻一直不太能抓到其中訣竅。
終於,在《王牌教師的教學力》(p.173)發現一段明確的說明:指令必須「明確、具體、連續」、「可看見」,就像我們的行為目標,教師下達的指令必須是「可以觀察學生是否做到的」。好比說,與其告訴學生「要專心」,不如要求他們「眼睛注視著老師」,這是我們可以觀察出來的行為,也預防學生以「我已經專心了啊!」當作藉口(因為我們分辨不出來)。
可以確實觀察的指令很重要,因為這可以幫助老師區分學生是「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行為」或是「故意蔑視老師的指令」。如果是沒有能力,必須教導學生如何做(如:修正指令、拆解成具體的步驟)。如果是蔑視教師指令,就該給予懲罰。如果沒有準確判斷學生的狀況,就給予懲罰,會造成他們無法把行為與懲罰連結,認為老師是任意懲罰他們的。
而該如何給予「明確」的指令?書中也有很好的建議,那就是「把指令拆解成動作(行為)」。
有一次,我的一位學生坐在教室前方的桌子上,身體還不斷地搖晃着桌子。我見狀請他下來:「不要坐在桌子上」,我下意識地說了一個「不夠具體的指令」—只告訴學生「不要」怎樣,卻沒有教導他「該」怎樣。我馬上意識到自己可以有更好的說法,於是我說:「請下來」,但學生仍沒有立即反應,只是看著我,彷彿在觀察我下一步要怎麼做。我有點要被他的挑釁給激怒了,但我突然想到書裡面的建議,抱著估且試一試的心情,堅定地說:「把腳放在地板上」。我以為又要看見學生沒有任何反應的表情,結果,出乎我意料地,他彷彿被下了一個咒語似地,立刻把腳放回地面、離開桌子。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嶄新的經驗,原來過去被教導的「正向管教」、「正面口吻的指令(從『不要坐在桌子上』到『請下來』」還不夠具體,更具體指令的是「直接把要學生做的動作」說出來,帶著堅定的語氣。
雖然我依舊會發現自己有指令不夠明確的時候,但現在我可以依照書裡面教的技巧進行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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